各位考生:
根據《九原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及《九原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筆試公告》安排,現(xiàn)對九原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筆試成績公布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初步人選,末位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人數(shù)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二、資格復審及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5月8日上午8:30—12:00。
資格復審地點:包頭市九原區(qū)教育局。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因個人錯填民族導致加分的,須減掉政策性加分,按照實際分數(shù)進行排名。
3.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能委托他人代審。資格復審考生請準備好相關資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與應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證書原件和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證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本人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4)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有二維碼并在有效期內);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應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和不處于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內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8)已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應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原件及復印件。
(9)九原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資格復審表(見附件2,本人簽字)。
(三)注意事項
1.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九原區(qū)幼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考生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九原區(qū)幼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472-71516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