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公安機關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有效緩解包頭市公安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和警力嚴重不足矛盾日顯突出的問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包頭市公安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35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輔警435名,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165名,石拐區(qū)公安分局40名,土右旗公安局60名,昆都侖區(qū)交管大隊120名,青山區(qū)交管大隊5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招聘的部門及工作職責:本次招聘的435名輔警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人民警察開展社會治安防范、交通管理、禁毒等宣傳教育、治安檢查、對人員聚集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等合法合規(guī)的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
2.具有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戶籍,部分旗縣區(qū)對考生戶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請考生注意;
3.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心素質和工作能力;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表(附件1);
5.男性凈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凈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戶籍及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
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應聘人員其他各項資格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3年7月24日之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在內蒙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包括: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人員;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的通過“包頭大學生集聚計劃”吸納大學生到公共服務領域服務的大學生公共服務崗位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現役軍人;
13.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yè)生);
14.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包頭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報名系統(tǒng)要求如實填寫信息。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7:00。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2)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誠信承諾書》,然后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需完整、準確填寫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yè))和畢業(yè)后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6)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ǘ┵Y格初審
1.由招聘單位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按照計算機后臺分配權限審核本部門、本單位報考者資格條件),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應通過網上銀行交費,報名費每人20元,每科考試費50元。交費截止時間:2023年7月29日12:00,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交費后,請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ㄈ┕P試
1.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交費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下同),對報名交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并將核減或取消開考的招聘人數調整到相同招聘單位其他崗位,原則上調整到同類崗位或報名交費人數多的崗位。
2.調整崗位招聘人數公布時間為2023年8月1日。被取消開考崗位已報名交費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對放棄報名的人員,予以退費(所交費用通過交費原渠道退還應聘人員)。
3.筆試考點設在包頭市,筆試時間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在包頭市公安局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告。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4.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應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測試內容包括公安基礎知識、應知應會常識、常用法律法規(guī)等。筆試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5.本次筆試僅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6.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由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包頭市公安局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ㄋ模┵Y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包頭市公安局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告。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到場,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涣魧W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征信報告一份。
(6)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一份。
(7)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資格復審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凡在資格復審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和證明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對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線上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ㄎ澹w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包頭市公安局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測試標準詳見附件2)實施。體能測試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對體能測試后出現的空缺名額,從相應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4.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個人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以及處于妊娠期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及隱瞞病情而發(fā)生意外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