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藝術與設計學院實驗室建設,保障實驗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確保實驗室管理規(guī)范,經研究決定,擬公開招聘實驗管理崗工作人員1人。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以及國家、自治區(qū)和學校有關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簡章。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具有創(chuàng)新思維和完成創(chuàng)新設計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碩士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機械類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階段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碩士階段為全日制統招,教育經歷各階段必須學歷、學位雙證齊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技能要求:了解實驗室的基本管理流程,能夠熟練操作cnc數控加工設備,熟練使用工程類設計軟件,了解電氣控制類相關知識,了解計算機軟硬件維護。
4、具有良好的表達、講解及溝通能力。
5、具有實驗室建設項目文字材料撰寫能力。
6、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或事業(yè)正式編制);
3、定向招錄培養(yǎng)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4、2019年7月之后畢業(yè)的在讀學生;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職責
1、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的落實、物品及儀器的領用和借用、保管、實驗室秩序的維持、儀器維護與保養(yǎng)、儀器使用記錄和保養(yǎng)記錄、實驗開出記錄及完成情況記錄、實驗室承擔的各項科研登記記錄與內容記錄、進入實驗室的外來工作人員的管理與接洽和條件提供、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防火防盜、廢棄有毒物質的處理、基本試劑耗材的領用和補充及記錄等。
2、輔助任課教師完成教學實驗課程的準備,及時解決實驗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教學實驗的正常開出和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3、配合科研團隊完成各種工程實踐所需的加工、制作等工作,保證科研項目的正常進行。
4、儀器設備管理與維護,具備一定的儀器維護技能,對本院實驗器材、耗材做精細化管理。
5、完成實驗室建設項目相關材料整理、撰寫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從12月25日起至12月29日止。
請應聘人員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將個人簡歷發(fā)送至藝術與設計學院郵箱:786476453@qq.com,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藝術與設計學院實驗員+高校人才網”。
2、資格初審
藝術與設計學院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資格初審并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考核,未接到電話通知的應聘人員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
接到電話通知的應聘人員請到內蒙古科技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到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個人紙質簡歷1份。
4、考試考核
4.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2實驗技能測試
(1)實驗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實驗技能測試內容:計算機輔助三維建模設計。
(3)實驗技能測試滿分100分。
4.3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進行自我陳述,回答評委提問,滿分100分。
4.4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實驗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
(2)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應聘者總成績需達到最低合格線方為有效。
(3)按照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5、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在三甲以上醫(yī)院自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的,取消資格。
學校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學習)經歷、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具體時間、方式和內容由學校確定。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6、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學院召開黨政教聯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審批。
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7、聘用
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辦理就業(yè)三方協議簽訂、報到等相關后續(xù)。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合同制聘用。
2、待遇:按照學校相關政策執(zhí)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寇老師
聯系電話:13674722596
電子郵箱:7864764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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