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簡介
內蒙古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前身為包頭鋼鐵學院機械系,始建于1956年,學院下設四個本科專業(y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車輛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其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和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為自治區(qū)品牌專業(y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yè)2013年成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培養(yǎng)計劃”專業(yè),該專業(yè)和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yè)是學校工程教育專業(yè)認證培育專業(yè);車輛工程專業(yè)是自治區(qū)應用型專業(yè)轉型試點專業(yè)。學科建設和研究生教育方面,機械工程一級學科是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學科,二級學科機械電子工程是自治區(qū)重點學科,從2019年開始,機械工程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將按照一級學科招生和培養(yǎng),到目前為止共有600多人獲得碩士學位。
全院教職工總數(shù)為82人,其中專任教師77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41人,博士23人。專任教師中,博士生導師4人、享受國務院特貼專家2人、寶鋼教育基金優(yōu)秀教師3人、自治區(qū)“草原英才”工程2人、自治區(qū)突出貢獻專家1人、自治區(qū)“新世紀321人才”工程2人,入選包頭市“5512工程”領軍人才3人,入選包頭市“5512工程”骨干人才2人,入選包頭市第一批“鹿城英才”工程1人,獲包頭市“五一”勞動獎章1人。自治區(qū)“草原英才”工程創(chuàng)新人才團隊2個,校級創(chuàng)新團隊1個。
機械工程學科在不斷建設過程中,逐步凝練出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及故障診斷、機電系統(tǒng)集成技術研究與應用、納米結構產品設計及制造技術、能源轉換與過程裝備4個具有區(qū)域特色的學科方向。
機械工程學科緊緊圍繞內蒙古自治區(qū)的冶金、煤炭、裝備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行業(yè)產業(yè)建設過程中,建成1個自治區(qū)協(xié)同創(chuàng)新培育中心、1個自治區(qū)重點實驗室、1個自治區(q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自治區(qū)信息化中心、1個自治區(qū)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校級重點實驗室。
近五年,本學科主持和完成科研項目144項,研究成果獲內蒙古自治區(qū)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三等獎1項;發(fā)表學術論文被sci/ei收錄154篇;獲授權發(fā)明專利18項;出版專著4部。
二、招聘計劃
(一)招聘計劃數(shù)
a崗:機械基礎實驗室實驗管理崗1人
b崗:機械專業(yè)實驗室實驗管理崗2人
(二)崗位職責
1、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的落實、物品及儀器的領用和借用、保管、實驗室秩序的維持、儀器維護與保養(yǎng)、儀器使用記錄和保養(yǎng)記錄、實驗開出記錄及完成情況記錄、實驗室承擔的各項科研登記記錄與內容記錄、進入實驗室的外來工作人員的管理與接洽和條件提供、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防火防盜、廢棄有毒物質的處理、基本試劑耗材的領用和補充及記錄等。
2、教學實驗課程的準備,及時解決實驗教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保證教學實驗的正常開出和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3、配合各種科研工作,保證科研的正常進行。
4、具備一定的儀器維護技能,具備對本專業(yè)自制實驗器材耗材的基本制作能力。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機械工程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5、年齡要求:原則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學科(專業(yè))和學歷要求:機械工程及其機械工程下的二級學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機械類(代碼是0802)本科階段必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碩士和博士階段為全日制統(tǒng)招,教育經(jīng)歷各階段必須學歷、學位雙證齊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或事業(yè)正式編制);
3、定向招錄培養(yǎng)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4、2019年8月之后畢業(yè)的在讀學生;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考流程
(一)報名要求、方式與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簡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系(學院)、專業(yè))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符合加分條件的附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在簡歷中注明符合哪項加分條件。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須對在網(wǎng)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
3、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請將簡歷發(fā)至招聘郵箱zhongjinbao122@126.com,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申報崗位和姓名,高校人才網(wǎng),如“機械學院a崗-張三-高校人才網(wǎng)”,工作人員收取簡歷后進行資格初審。
4、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審查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應聘人員應一視同仁。報名期間要安排專人值班,認真回答應聘人員的咨詢,應聘人員提出的關于對學歷、學位、學科(專業(yè))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資格審查人員負責解釋。
5、每個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考試。
6、資格初審通過符合開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報人事處公布。
7、機械學院聯(lián)系電話:0472-5951574鐘老師
(二)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需來校參加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日期(另行通知)攜帶相關材料(需攜帶本科、碩士或博士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本科、碩士或博士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復審時碩士或博士未畢業(yè),則須出具碩士或博士生學生證明、碩士或博士預計能如期畢業(yè)和獲得學位的證明)來校參加復審,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或應聘人員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筆試(應聘人員需要自帶黑色碳素筆)
1、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機械類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實驗管理崗位管理知識,滿分10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需要提前15分鐘進考場。
(四)實驗技能測試(應聘人員需要自帶黑色碳素筆)
根據(jù)指定實驗題目,在120分鐘內完成,滿分100分。測試時間、地點屆時通知。應聘者需要提前15分鐘進測試場地。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屆時通知。應聘者進行自我陳述(個人基本情況、研究方向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回答評委提問,滿分100分。應聘者需要提前15分鐘進入待面試區(qū),具體地點屆時通知。
(六)考試總成績
1、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考試總成績上加2.5分;學校引進博士的配偶在考試總成績上加2.5分;政策加分不重復享受。
2、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實驗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政策加分。筆試、實驗技能測試和面試任一環(huán)節(jié)缺考,總成績記為0分。
3、考試總成績設最低合格線,不計政策加分的情況下,應聘者總成績需達到60分最低合格線方為有效。
4、考試總成績在人事處網(wǎng)站公示。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在三甲以上醫(yī)院自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的,取消資格。
2、考察。學校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學習)經(jīng)歷、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具體時間、方式和內容由學校確定。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1、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學院召開黨政教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審批。
2、學校審定擬聘結果后,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科技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咨詢及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經(jīng)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辦理就業(yè)三方協(xié)議簽訂、報到等相關后續(xù)。
2、受聘人員實行合同管理,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為5年,合同簽訂后辦理社保繳納等相關手續(xù)。
3、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規(guī)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4、對已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學校巡視督導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經(jīng)考察同意擬聘用人員若在碩士畢業(yè)后來校報到時不能提供碩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從學信網(wǎng)上不能查詢到其畢業(yè)信息之一者取消擬錄用資格;博士畢業(yè)后來校報到時不能提供博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但需要提供博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或開具已取得博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但處于公示期的證明材料。
內蒙古科技大學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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