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規(guī)范有序推進干部流動,增強干部隊伍活力,進一步優(yōu)化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決定,組織開展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選調科級干部、選聘工作人員(以下簡稱“遴選選調選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選聘計劃本次為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70人,選調科級干部17人,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0人。具體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選調科級干部職位表》、《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范圍和條件
(一)本次公開遴選選調選聘職位應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公開遴選選調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4.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報名范圍及其他資格條件
1. 報名范圍∶
(1)包頭市旗縣區(qū)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人員。
(2)包頭市旗縣區(qū)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人員。
(3)中央、自治區(qū)及包頭市設在旗縣區(qū)及以下地方的機關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報名。
2. 其他資格條件∶
(1)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指在旗縣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可累計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含)。全日制教育報考者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等,不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2)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應為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齡要求的以《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為準。
(4)職務職級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含鄉(xiāng)科級領導職務)。
(5)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公開選調科級干部職位報名范圍及其他資格條件
1. 報名范圍∶
(1)全市機關、參公單位、事業(yè)單位中符合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guī)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2)中央及自治區(qū)設在包頭市及以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報名。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到事業(yè)單位后,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2. 其他資格條件∶
(1)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2)報考市直屬機關單位鄉(xiāng)科級正職領導職位或七級管理崗職位,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應為1982年9月及以后出生;報考市直屬機關單位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或八級管理崗職位,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應為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齡要求的以《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選調科級干部職位表》為準。
(3)報考市直屬機關單位鄉(xiāng)科級正職領導職位或七級管理崗職位,須在機關(參公單位)擔任鄉(xiāng)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上層次職級人員;須在事業(yè)單位聘任七級管理崗位。報考市直屬機關單位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或八級管理崗職位,須在機關(參公單位)擔任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層次職級人員;須在事業(yè)單位聘任七級管理崗位或八級管理崗位。
(4)符合公開選調科級干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職務職級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8月(含)。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報名人員除符合以上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等有關要求。
(四)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報名范圍及其他資格條件1. 報名范圍∶
(1)全市機關、參公單位、事業(yè)單位中符合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guī)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2)中央及自治區(qū)設在包頭市及以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報考。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聘后,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2. 其他資格條件∶
(1)一般應當在本級單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應為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齡要求的以《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為準。(3)符合公開選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4)工作經(jīng)歷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8月(含)。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選調選聘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試用期內(nèi)調整崗位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轉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選調選聘方式本次遴選選調選聘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安徽事業(yè)單位考試
(一)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5∶1;公開選調科級干部和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消職位或核減計劃數(shù)。
(二)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
(三)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疾烊诉x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2∶1。
(四)考察由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實施,總成績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重要參考,不作為最終確定人選的唯一依據(jù)。
四、遴選選調選聘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本次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jīng)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7日—11日,9∶00—17∶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者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段登錄包頭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進行網(wǎng)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符合條件的職位,多報無效。報考者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選調選聘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再進行改動。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旗縣區(qū)報考者將《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工作單位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推薦蓋章;市直機關單位報考者將《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推薦蓋章。
5.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傳真發(fā)送到所報考機關單位指定傳真機上。
(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各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負責。各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收到報考者《報名表》后,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只進行網(wǎng)上填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傳真《報名表》的,不予資格初審。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在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等,導致報考者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初審后,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在包頭黨建微信公眾號和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布取消或核減職位計劃,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時間為8月12日9∶00—17∶00,因改報不符合職位條件導致未能成功報名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筆試
1.筆試科目。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專業(yè)知識水平。具有專業(yè)測試要求的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專業(yè)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能力測試30分,專業(yè)知識測試70分。無專業(yè)測試要求的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試卷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時間和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請關注包頭黨建微信公眾號或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相關通知。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查詢個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面試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各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集中進行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3∶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將在包頭黨建微信公眾號和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另行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復印件須由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等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有關材料;事業(yè)單位錄用文件、聘用審批表等進入事業(yè)單位的有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工作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資格復審合格”章。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于2023年9月初進行。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護照)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打印《面試通知書》及其他相關事宜通過包頭黨建微信公眾號和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另行通知。
3.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該職位擬遴選選調選聘人數(shù)的,該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當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報考者面試的平均成績及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4.總成績計算方法??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查詢個人成績。
(六)考察和體檢考察和體檢工作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考察。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黨組(黨委)組成2人以上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檢驗考察對象履職擔當能力的重要參考。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確定為遴選選調選聘人選。考察組要嚴格審核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重點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nèi)容。
2.體檢??疾旖Y束后,各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到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遴選選調選聘資格,相應職位按照規(guī)定進行遞補。
(七)公示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黨組(黨委)綜合分析被考察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結合職位需求和隊伍結構需要,由黨組(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選調選聘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在包頭黨建微信公眾號和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集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試用期考核及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調選聘的,進入職位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選調選聘資格。遴選選調選聘人員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nèi),由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對遴選選調選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各遴選選調選聘機關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備案、審批,辦理調任、轉任、調動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選選調選聘資格,回原單位工作。遴選選調選聘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職級。在公示、試用期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未盡事宜,由包頭市委組織部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負責解釋。
公開遴選公務員、選調科級干部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0472—5619306
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考試考核培訓科:0472—6169986
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包頭市人事考試中心:0472—522193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2—12380
2023年公務員招聘
咨詢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云南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附件∶
浙江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xlsx
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機關單位公開選調科級干部職位表.xlsx
2023年度包頭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組織部
中共包頭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